用户登录投稿

华语小说协会主管

《盐河轶事》创作谈:村前小河连大海
来源:《长城》 | 相裕亭  2023年03月21日10:34

老家村前,有一条小河,自西向东,日夜流淌。村东,一里许,那条淙淙流淌的小河,融入了一条由北向南的大河,而后,再向南流淌上一段距离,便汇入一条打西面奔突而来的大沙河。那条大沙河的下游,是入海口。

童年里,我与村里的孩子下海摸鱼、照蟹、淘海沙子(一种像葵花子样的海贝),都是沿着村前那条小河拐来拐去拐到大海边的。反过来,汹涌的潮汐涌来时,被那一道道拐来拐去的河汊子所拦挡,赶到我们村东的大河里时,就已经掀不起波浪了。所以,苦涩的海水,始终未能波及我们村前那条甘甜的小河,以及我家巷口那汪镜面一样的清水塘。

那水塘,乍一看是一汪并不流动的死水塘,但它却是一汪“潜伏”起来的活水塘,同时还是我们小村里难得一见的“接水塘”。每逢雨天,家家户户的流水排到小街上,村街瞬时变成河流,流入我家巷口的“接水塘”里打个旋儿,再流向村前的小河,汇入沿河东去的大海。

街边的婶子大娘,每天在那汪清水塘边洗衣、洗菜。我小说《藏羞》中那个大川家的俊媳妇,就是在我们巷口水塘边洗衣时,走进我记忆的。

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。我为什么记住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?原因是,乡下女人阴天不洗衣裳。再者,午后的那段时光,家家户户都在午休,或是吃午饭,那个怕人家看见她残手的大川媳妇,偏偏就选择那样的时间,到水塘边来洗衣裳。我从水塘边走过时,应该是很入神地去观望她那残手的,但我没有看到,她也不会让我看到的。尽管我那时仅仅是一个小孩子,但那个场景,却像一枚印章,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记忆里。

小说《支客》中的主人公是胡海。回到现实中时,那人是我本家的一位叔叔。我与他的渊源,自然也与我们家巷口的那汪清水塘有关。

那是个冬日的半晌,我背着草筐打水塘边经过。正常情况下,我从北面背着草筐回家,要绕水塘一圈,才能拐进我们家的小巷。可冬天水塘里的水很浅,可以沿着水塘边缘的“吃水线”抄近道走。往常我背着书包上学,或是在外面玩耍回家,都是那样沿着水塘边回来的。可那一天,我忘记自己身上背着草筐,沿水塘的“吃水线”往回走时,肩膀上的棍子碰到了水塘的边缘,瞬间给了我一个外力,一下子把我连人带草筐,推进了冰冷刺骨的水塘里了。

我在水塘里扒扯着往岸边爬动时,恰好我那位本家叔叔从水塘边经过,他蹲在水塘边,抓住我手中的木棍子,似乎是没费什么事儿,便把我从水塘中给拽上来了。当时,他还逗骂了我一句:“你个熊孩子,大冬天的,往沟塘里跳干什么?”我心里想,哪里是我愿意往沟塘里跳,是我不小心滑到沟塘里去的。但那话,不用我说,他也是知道的。

事情到此,本该结束了吧?没有。那位本家叔叔把我从水塘里拽上来以后,他如同在战场上捉到一个奸细而凯旋一样,很是荣耀地把我送到家。详细地诉说了他是怎样发现水塘中有动静,怎样判断出水塘中有人落水,而他又是怎样把我搭救上来的。他一遍又一遍地向人诉说我落水的过程。

我那时候,正坐在家中的被窝里,听他讲营救我的经历。刚开始,我知道他是讲我的,等我身上焐暖和了以后,再听他讲我落水的过程时,感觉他就像讲别人一样,还怪生动呢!讲到中午,我们家饭菜做好了,那位叔叔自然要在我们家吃一顿油水丰厚的饭菜,以表示我们对他的答谢!

那样一个乡村人物,在我童年的记忆中,如同一枚颗粒饱满的种子,深深地埋在我的心田里。他之所以能成为我后来《支客》的主人公胡海,并非做了搭救我落水的那么一件事情。譬如他家的茶叶喝完了,他会拿着一张报纸,走到邻居家,谎说自家来了亲戚,水都烧开,发现家中的茶叶没有了。那样的时候,你能不给他一壶茶叶?如果你把茶叶盒子递给他,他会多倒一点,带回去改日继续喝。还有生产队杀猪、宰牛,他不请自到,而且是上来就去给人家“搭帮手”,赶到吃肉喝汤时,你会赶他走吗?当然不会。

童年的我,忍饥挨饿。可每当我看到那位本家叔叔在别人家吃得油嘴发亮,心里总觉得他是位大能人。等我长大以后,尤其是后期我写起小说,想到他吃东家、喝东家的那些场景,感觉他就是个乡间无赖。于是,我把他写进了《盐河轶事》。

再说《死谎》,《死谎》中的大志,生活中也有原型。他得知哥哥死在东北,大张旗鼓地要去东北把他兄长的遗骨接回故乡来安葬。原本是手足之间一件很感人的事情。可接下来,他在岭上堆了一个土堆,就算是把他兄长的遗骨给“招回”家了。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态?是经济窘困?还是“做戏”给乡邻们看?还是一种心灵的慰藉?想必,多种因素都有。

而《逃兵》那个手拎汤灌的谭秃子,很容易让人想到,小小的村落里,哪家没有老人,哪家又没有老人故去呢?小说就是从这里撕开了一道“口子”,一位俘虏过来的老兵,让他调转枪口,去枪杀他昔日里一起摸爬滚打的战友,他的内心深处能坦然吗?小说《逃兵》,把谭秃子这个人物,一步一步地推到前台来,或者说一步一步把他给逼到“死角”上,让他手拎汤罐,一次又一次地去忏悔。

现实生活中,我故乡的街巷中,就有那样的一位老兵。我很小的时候,他就给村里老人拎汤罐,一直到几十年以后,我到外地上学、工作,他的腿脚都不怎么便利了,仍然在村里给老人拎汤罐儿。不了解他身世的人,不会知道他曾在战场上叱咤风云过。小村里谈到他当年攻克敌人碉堡时,都说他扛起炸药包时,跟炊事员谈条件——要吃一碗红烧肉。也就是说,他若吃过红烧肉,再去炸敌人碉堡,死也值得了。现在想来,那应该是小村里的人瞎编的,战场上攻克敌人碉堡的时候,机枪“突突”地响,哪里还顾得上让炊事员去做一碗红烧肉给他吃呢。但谭秃子那人,确实是攻克过敌人的碉堡。他身上的伤疤,以及后期他所享受的“老兵津贴”,都可以证实那一切是真实的。至于,他在战场上获得的奖章,还有他的各种荣耀,他从来没有向任何人展示过。

那样的一位老人,我始终认为他身上有故事。只可惜,等我想起来去写他时,他与我小说中的胡海、大志、大川媳妇一样,都已经不在人世了,包括我们家巷口的那汪清水塘,而今,也在村庄道路规划中,被夷为平地了。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,有关的人与事,却像幻灯片一样,一帧一帧地回放在我的眼前。也就是说,生活结束的地方,创作便由此拉开了序幕。